天比高每呎9.6萬天價易手
(星島)2011年6月9日 星期四
(綜合報道)
(星島日報 報道)賣地前夕,山頂豪宅售價續攀上巔峰,菱電持有的山頂「天比高」最後一間洋房剛以每呎九萬六千三百六十二元天價成交,涉資八億元,成交呎價不但刷新全港豪宅新高,更晉身亞洲區最高呎價的紀錄,買家是市場炙手可熱的內地富豪。
Mwave
Newegg
本報地產組
對於上址以天價成交,菱電副主席胡亮明昨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,該物業位處地段較特殊,擁有三百六十度迴環海景,望維港及南區景致,在本港可觀賞到上述景致的獨立屋相信少之又少,基本上「賣咗之後買唔番!」,他以「少少不捨得賣」來形容今番賣樓情況,不過,由於集團早前剛購入山頂普樂道八號法國 總領事館獨立屋,有它「填補空缺」(日後可發展類似的罕有獨立屋),故最終才願意割愛,否則絕對不會沽售。
胡亮明:「少少不捨得賣」
他並指出,早前拍賣場上有一幅名畫都以四億元成交,而同樣絕無僅有的這類超級豪宅,升值力自然大增。對於有地產界指,發展商曾以意向價十億元放售該洋房,胡亮明回應:「我們由頭到尾都從沒有放售物業,只不過是市場代理自行叫價搵客,今番是買家主動出價,並且只是在睇樓一次情況下便拍板。」雖然胡氏指未知買家身分,不過,有代理透露,上述洋房買家來自國內富豪。
睇樓一次即扑槌
上述為普樂道十號洋房,面積八千三百○二方呎,造價九萬六千三百六十二元易手,涉資約八億元,該洋房並設有花園、私人泳池及車房。菱電已收取一成訂金,成交日期為八月十二日。據悉該項目僅餘的十二號屋,將由周星馳 保留自用。
菱電於上月底,斥五億八千萬元購入普樂道法國總領事館獨立屋,佔地約二萬二千四百四十四方呎,地積比為零點五倍,可重建樓面約一萬一千二百二十二方呎,平均樓面呎價約五萬一千多元,物業外觀更仿似一座小堡壘,外貌及內裏皆有獨特建築風格,景觀望維港及南區雙景,惟物業已被列為二級歷史建築物,重建亦受到一定限制。
收訂一成 八月成交
事實上,菱電與周星馳合作,在二○○四年三月以三億二千萬元購入天比高項目地皮,並發展為四幢洋房,當時樓面呎價一萬四千六百萬元,重建後四幢洋房,採前後排式設計,兩高兩低,每座樓高三層,前排為普樂道十六及十八號屋,後排兩座為十號及十二號。從事電子業務的商人朱慧恒於○七年中,以三億元購入十八號洋房,面積約七千三百方呎,平均呎價四萬一千元。
內地富豪一擲八億
及後於○八年九月,天比高十六號示範屋,由百營環球資源主席兼行政總裁施展望以三億八千萬購入,面積七千二百二十九方呎,每呎逾五萬二千五百元,最終因金融海嘯,在○九年七月取消交易,及後於九月份,該物業再由英國 商人以三億五千萬元購入。可見豪宅價格急升的情況下,天比高洋房價格已較兩年前「翻一番」。
另外,市場消息指,南區大潭玫瑰園一幢單號屋,面積三千九百六十方呎,以一億二千五百萬元沽,呎價三萬一千五百餘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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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pril 15, 2013
June 07, 2011
農地非法建2000呎豪宅 20萬元地叫價328萬 炒賣成風地署懶理
農地非法建2000呎豪宅 20萬元地叫價328萬 炒賣成風地署懶理
(明報)2011年6月7日 星期二
【明報專訊】本港樓價升破97年高峰水平,物業炒賣不顧法律界線。本報調查發現,多塊新界農地上,只准「放置農具、養豬」的400呎「牌照屋」,被改建成上千呎花園豪宅非法放售,例如十八鄉一塊農地上建成一幢室內面積達2000平方呎、樓高兩層的小洋房,叫價328萬元。
倘若政府依法清拆,新買家可能只得到一塊現值20多萬元的農地。眾多賣家和地產代理都敢於公然放售,理由之一是過去多年地政總署鮮有執法,令農地建大屋的歪風成為潮流。
ZipRealty
記者早前接連假扮買家睇樓,在一周內便找到4至5個放售預約,涉及4幅面積介乎1000多呎至5000呎的農地,地皮上的「牌照屋」或「寮屋」,統統經大幅改建,變成室內面積介乎1000多方呎至逾2000方呎的花園「豪宅」,以介乎328萬元至520萬元放售。
代理﹕可走法律罅 律師﹕或涉詐騙
代理這些非法改建豪宅的,主要為新界一些小型地產舖,他們一般會在店舖門外張貼廣告,或在地產交易網站主動兜售非法豪宅,另有一些業主則自行到網上賣屋。
地政總署證實,上述4幅地皮均屬農地,當中建築物本應是「牌照屋」或「寮屋」,兩種「房屋」均不能轉售,業主須符合相關的牌照或批准書的條款,否則分區地政處會採取行動,不排除取消該牌照或批准書。不過,有不法經紀向記者表示可以「走法律罅」,並聲稱「買這些屋只會轉讓地契,不包房屋」。
律師鄧達明表示,很多牌照屋都是只容許放置農具或養豬的構築物,不能轉讓,如果經紀或業主以「無問題」或「政府不會執法」等手法推銷,可能涉及詐騙罪。
李永達 震驚 將去信地署問責
立法會 議員李永達看到這些非法豪宅的圖片後表示震驚,他批評政府部門竟然不監管,「任由這種陷阱存在」,將去信地政總署問責。李永達稱,地產代理監管局如果發現這種情况,也應對這些地產代理展開調查。
前官員﹕建築倘落成 多不即時取締
一名前地政官員說,地政總署確有專人巡查違地契建築、違規屋宇等,當發現有人「進行新搭建物工程」,必會執法取締;不過,若建築物已落成,又沒有安全問題,巡查人員則視為非優先項目,一般不會即時取締。
活躍新界西的祥益地產董事謝澤銘表示,97樓市高峰時,新界西一幢3層村屋「如果賣到500多萬已屬優質,但目前叫價動輒已達600多萬,甚至700多萬」,於是有不法經紀及業主將這些非法豪宅推出市面。
鄉議局 副主席林偉強曾於08年公開說,應該理順「牌照屋」的違規擴建問題,聲稱村民是在「不知不覺間無意擴建」,呼籲政府應容許村民以補價形式,或者索性容忍,讓這些非法改建的「牌照屋」合法化。
每1000臨屋 年僅2.5間須清拆
根據發展局去年公布的數字,由2006年至2010年,全港供居住用途的寮屋和牌照屋,分別為85,574間及16,442間。而根據地政總署上個財政年度的報告顯示,於2008年度至2010年度,針對寮屋管制的「清拆違例建築物」,每年清拆187宗至195宗。針對土地管理的「非發展性拆卸的搭建物數目」,於同期內每年清拆介乎60至65宗。換言之,逾10萬間的寮屋和牌照屋,每年每1000間只得2.5間遭要求清拆違例搭建物。
明報記者
業主認「打茅波」﹕點改都得
(明報)2011年6月7日 星期二
【明報專訊】本報到元朗大江埔村調查另一幢兩層高、樓面面積共2000呎的非法花園豪宅,業主一度以698萬在本港一個地產交易網站放售,「測試市場反應」,其後逐步減至528萬元,再降價至最新的468萬元,果然吸引到注意,一日有三批準買家睇樓。業主聲稱這類非法豪宅的優點是﹕「打茅波(違法改建),你點改都得!」
該業主稱,這個由圍牆圈住的農地約3000呎,屹立其上的非法兩層高豪宅屬於有牌照的臨屋,「07年開始興建,落成4年」,去年以300多萬買入,「不是丁屋,有地契沒有屋契,原本應該是臨屋牌,上手起好未住過,原本是『吉屋』,4房2大廳3廁所」。他向記者說﹕「正常只有400呎(指規定),給你起也無用啦!你如果還想再起大一點,就起大一點,不用跟它(地政總署 )說,跟它講沒有著數的!」
牌照屋違例改建,可能面臨被政府取消牌照或批准書,該業主承認自己「打茅波,只是買這塊地,沒有屋契。但又抵住、又大,你想怎麼加就怎麼加,戶外樓梯、旋轉梯、斜台梯,沒有東西是不行的。」
調查期間,記者驚見周邊仍有兩幢興建中的同類非法建築,這名業主聲稱,「一間興建了一半,另一間已完成大部分外牆和內部裝修 ,都是跟我的一樣的。」
「牌照屋」禁買賣 限建400呎
(明報)2011年6月7日 星期二
【明報專訊】香港現時獲政府「暫准存在」毋須即時拆卸的臨時房屋(又稱為臨時構築物),可分為兩大類,一種是獲地政總署 發出土地牌照或租賃許可證、在私人土地上搭建的構築物,每季度向政府繳交一定費用,俗稱「臨屋」或「牌照屋」;另一類是未經政府批准,在私人土地或官地上非法搭建,但於1982年政府展開全港視察時獲登記為可容忍的「寮屋」。
「臨屋」或「牌照屋」,一般只限用作擺放農具或供務農者休息的小屋或搭建物,部分牌照屋前身甚至更屬豬欄,只作飼養畜牲用;部分則容許居住,惟佔地面積一般不多於400平方呎,樓高不得超過17呎(後經放寬),即最多可建2層。若牌照屋面積超過400呎,地政總署可以違反牌照和地契為由要求拆卸,甚至威脅收回土地。
至於「寮屋」,地政總署一貫嚴禁轉讓,除非失修嚴重,威脅住客安全,否則亦不准擅自修葺或重建,「寮屋」住客既沒有屋契,也沒有地契。「寮屋」所在地若被納入發展清拆計劃,居民可獲搬遷特惠賠償。1982年後才非法搭建的「寮屋」,不會獲得登記和容忍,政府有權下令即時清拆。
沒屋契有地契 難改用途
「牌照屋」同樣沒有屋契,也不能轉讓,但業主通常擁有農地地契,故能售出該幅農地,但買家不會擁有「牌照屋」的業權,當局亦有權勒令新業主拆卸「還原」。新買家若向地政總署申請,將「牌照屋」改變用途,成為永久合法房屋,過往成功審批機會極微。
(明報)2011年6月7日 星期二
【明報專訊】本港樓價升破97年高峰水平,物業炒賣不顧法律界線。本報調查發現,多塊新界農地上,只准「放置農具、養豬」的400呎「牌照屋」,被改建成上千呎花園豪宅非法放售,例如十八鄉一塊農地上建成一幢室內面積達2000平方呎、樓高兩層的小洋房,叫價328萬元。
倘若政府依法清拆,新買家可能只得到一塊現值20多萬元的農地。眾多賣家和地產代理都敢於公然放售,理由之一是過去多年地政總署鮮有執法,令農地建大屋的歪風成為潮流。
ZipRealty
記者早前接連假扮買家睇樓,在一周內便找到4至5個放售預約,涉及4幅面積介乎1000多呎至5000呎的農地,地皮上的「牌照屋」或「寮屋」,統統經大幅改建,變成室內面積介乎1000多方呎至逾2000方呎的花園「豪宅」,以介乎328萬元至520萬元放售。
代理﹕可走法律罅 律師﹕或涉詐騙
代理這些非法改建豪宅的,主要為新界一些小型地產舖,他們一般會在店舖門外張貼廣告,或在地產交易網站主動兜售非法豪宅,另有一些業主則自行到網上賣屋。
地政總署證實,上述4幅地皮均屬農地,當中建築物本應是「牌照屋」或「寮屋」,兩種「房屋」均不能轉售,業主須符合相關的牌照或批准書的條款,否則分區地政處會採取行動,不排除取消該牌照或批准書。不過,有不法經紀向記者表示可以「走法律罅」,並聲稱「買這些屋只會轉讓地契,不包房屋」。
律師鄧達明表示,很多牌照屋都是只容許放置農具或養豬的構築物,不能轉讓,如果經紀或業主以「無問題」或「政府不會執法」等手法推銷,可能涉及詐騙罪。
李永達 震驚 將去信地署問責
立法會 議員李永達看到這些非法豪宅的圖片後表示震驚,他批評政府部門竟然不監管,「任由這種陷阱存在」,將去信地政總署問責。李永達稱,地產代理監管局如果發現這種情况,也應對這些地產代理展開調查。
前官員﹕建築倘落成 多不即時取締
一名前地政官員說,地政總署確有專人巡查違地契建築、違規屋宇等,當發現有人「進行新搭建物工程」,必會執法取締;不過,若建築物已落成,又沒有安全問題,巡查人員則視為非優先項目,一般不會即時取締。
活躍新界西的祥益地產董事謝澤銘表示,97樓市高峰時,新界西一幢3層村屋「如果賣到500多萬已屬優質,但目前叫價動輒已達600多萬,甚至700多萬」,於是有不法經紀及業主將這些非法豪宅推出市面。
鄉議局 副主席林偉強曾於08年公開說,應該理順「牌照屋」的違規擴建問題,聲稱村民是在「不知不覺間無意擴建」,呼籲政府應容許村民以補價形式,或者索性容忍,讓這些非法改建的「牌照屋」合法化。
每1000臨屋 年僅2.5間須清拆
根據發展局去年公布的數字,由2006年至2010年,全港供居住用途的寮屋和牌照屋,分別為85,574間及16,442間。而根據地政總署上個財政年度的報告顯示,於2008年度至2010年度,針對寮屋管制的「清拆違例建築物」,每年清拆187宗至195宗。針對土地管理的「非發展性拆卸的搭建物數目」,於同期內每年清拆介乎60至65宗。換言之,逾10萬間的寮屋和牌照屋,每年每1000間只得2.5間遭要求清拆違例搭建物。
明報記者
業主認「打茅波」﹕點改都得
(明報)2011年6月7日 星期二
【明報專訊】本報到元朗大江埔村調查另一幢兩層高、樓面面積共2000呎的非法花園豪宅,業主一度以698萬在本港一個地產交易網站放售,「測試市場反應」,其後逐步減至528萬元,再降價至最新的468萬元,果然吸引到注意,一日有三批準買家睇樓。業主聲稱這類非法豪宅的優點是﹕「打茅波(違法改建),你點改都得!」
該業主稱,這個由圍牆圈住的農地約3000呎,屹立其上的非法兩層高豪宅屬於有牌照的臨屋,「07年開始興建,落成4年」,去年以300多萬買入,「不是丁屋,有地契沒有屋契,原本應該是臨屋牌,上手起好未住過,原本是『吉屋』,4房2大廳3廁所」。他向記者說﹕「正常只有400呎(指規定),給你起也無用啦!你如果還想再起大一點,就起大一點,不用跟它(地政總署 )說,跟它講沒有著數的!」
牌照屋違例改建,可能面臨被政府取消牌照或批准書,該業主承認自己「打茅波,只是買這塊地,沒有屋契。但又抵住、又大,你想怎麼加就怎麼加,戶外樓梯、旋轉梯、斜台梯,沒有東西是不行的。」
調查期間,記者驚見周邊仍有兩幢興建中的同類非法建築,這名業主聲稱,「一間興建了一半,另一間已完成大部分外牆和內部裝修 ,都是跟我的一樣的。」
「牌照屋」禁買賣 限建400呎
(明報)2011年6月7日 星期二
【明報專訊】香港現時獲政府「暫准存在」毋須即時拆卸的臨時房屋(又稱為臨時構築物),可分為兩大類,一種是獲地政總署 發出土地牌照或租賃許可證、在私人土地上搭建的構築物,每季度向政府繳交一定費用,俗稱「臨屋」或「牌照屋」;另一類是未經政府批准,在私人土地或官地上非法搭建,但於1982年政府展開全港視察時獲登記為可容忍的「寮屋」。
「臨屋」或「牌照屋」,一般只限用作擺放農具或供務農者休息的小屋或搭建物,部分牌照屋前身甚至更屬豬欄,只作飼養畜牲用;部分則容許居住,惟佔地面積一般不多於400平方呎,樓高不得超過17呎(後經放寬),即最多可建2層。若牌照屋面積超過400呎,地政總署可以違反牌照和地契為由要求拆卸,甚至威脅收回土地。
至於「寮屋」,地政總署一貫嚴禁轉讓,除非失修嚴重,威脅住客安全,否則亦不准擅自修葺或重建,「寮屋」住客既沒有屋契,也沒有地契。「寮屋」所在地若被納入發展清拆計劃,居民可獲搬遷特惠賠償。1982年後才非法搭建的「寮屋」,不會獲得登記和容忍,政府有權下令即時清拆。
沒屋契有地契 難改用途
「牌照屋」同樣沒有屋契,也不能轉讓,但業主通常擁有農地地契,故能售出該幅農地,但買家不會擁有「牌照屋」的業權,當局亦有權勒令新業主拆卸「還原」。新買家若向地政總署申請,將「牌照屋」改變用途,成為永久合法房屋,過往成功審批機會極微。
December 05, 2010
不滿海景變樓景 尚堤業主索償
不滿海景變樓景 尚堤業主索償
(明報)2010年12月5日 星期日
【明報專訊】高座與中座,高度差幾多?內地夫婦欲享維港美景,以1880萬元購入大嶼山 愉景灣 豪宅「尚堤」頂層複式單位,入伙後發現眼前大興土木,原報稱是中座(mid-rise)的樓宇成為遮擋部分海景視野的「眼中釘」。夫婦興訟控告發展商香港興業 ,指售樓書陳述失實,要求賠償。
「中座」擋「高座」頂樓景觀
尚堤於2007年竣工,乃愉景灣住宅群「新血」。售樓書中文版本形容屋苑為5幢臨海大宅為「high-rises」(高座),平面圖標明尚堤前方空地有規劃中的mid-rise(中座)住宅發展項目。
Real Estate
原告楊丹丹入稟指出,07年12月斥資1880萬元購入第5座「翠廬」頂層20和21樓逾2000平方呎複式單位。她與丈夫呂文斌被售樓書上「稀世視野」、「維港或迪士尼 煙花盛景」等字眼吸引,經售樓處姓邢(譯音)男職員引領到3座和6座的頂層參觀。邢某表示頂層住戶飽覽維港景致,只有前方的酒店項目影響視野。入稟狀指夫婦因不明原因,未有參觀翠廬頂層。
原告稱入伙後,前方100米興建的「中座」大樓,頂層竟與其物業20樓露台「平起平坐」,使她望海變「睇樓」,維港景致所餘無幾,只隱約窺見港島西區和南區的大廈。她表示極不願意長期望向中座樓的天台,認為售樓書陳述誤導她與丈夫付出高價買樓,海景消失會令樓價大跌,要求香港興業撤回合約或作賠償。香港興業發言人指案件進入司法程序,不予置評。
興業﹕進入司法程序不置評
記者昨造訪翠廬,見頂樓即是21樓,但其實只有16層,被呂文斌視為「眼中釘」的「中座樓」有15層。呂對於被迫天天「睇樓」甚為不滿,夫婦都是「太空人」,為工作穿梭中港和加拿大 ,直言因開揚海景而首次在港置業,本來可以看見南丫島和維港,以及迪士尼樂園 匯演的些許煙花光芒,可現在天然景致不復見,眼前是一排窗台,「黑黑白白不好看」。
指景觀變差令樓價不升
呂文斌明言,置業前已得悉前方會興建中座樓,但售樓書指尚堤是高座樓,且他們居頂層,視野應無障礙。他指周遭樓房分佈皆以一字排開,質疑發展商為求牟利,「打破規律」多建一棟,封隔美景。現在窗前平凡樓景拖低樓價,他向銀行查詢按揭貸款,物業價值已下降不少,但現時樓市興旺,「到處都漲一半,甚至一倍」,其物業樓價卻因美景「消失」而停留不動,要求發展商賠償損失,「跌多少要賠多少,我想至少超過100萬」。
呂文斌表示其他尚堤業主已多次開會向發展商反映不滿。問他有否覺得受騙,他直言「肯定是騙了」(見另稿)。
【案件編號:HCA1787/10】
(明報)2010年12月5日 星期日
【明報專訊】高座與中座,高度差幾多?內地夫婦欲享維港美景,以1880萬元購入大嶼山 愉景灣 豪宅「尚堤」頂層複式單位,入伙後發現眼前大興土木,原報稱是中座(mid-rise)的樓宇成為遮擋部分海景視野的「眼中釘」。夫婦興訟控告發展商香港興業 ,指售樓書陳述失實,要求賠償。
「中座」擋「高座」頂樓景觀
尚堤於2007年竣工,乃愉景灣住宅群「新血」。售樓書中文版本形容屋苑為5幢臨海大宅為「high-rises」(高座),平面圖標明尚堤前方空地有規劃中的mid-rise(中座)住宅發展項目。
Real Estate
原告楊丹丹入稟指出,07年12月斥資1880萬元購入第5座「翠廬」頂層20和21樓逾2000平方呎複式單位。她與丈夫呂文斌被售樓書上「稀世視野」、「維港或迪士尼 煙花盛景」等字眼吸引,經售樓處姓邢(譯音)男職員引領到3座和6座的頂層參觀。邢某表示頂層住戶飽覽維港景致,只有前方的酒店項目影響視野。入稟狀指夫婦因不明原因,未有參觀翠廬頂層。
原告稱入伙後,前方100米興建的「中座」大樓,頂層竟與其物業20樓露台「平起平坐」,使她望海變「睇樓」,維港景致所餘無幾,只隱約窺見港島西區和南區的大廈。她表示極不願意長期望向中座樓的天台,認為售樓書陳述誤導她與丈夫付出高價買樓,海景消失會令樓價大跌,要求香港興業撤回合約或作賠償。香港興業發言人指案件進入司法程序,不予置評。
興業﹕進入司法程序不置評
記者昨造訪翠廬,見頂樓即是21樓,但其實只有16層,被呂文斌視為「眼中釘」的「中座樓」有15層。呂對於被迫天天「睇樓」甚為不滿,夫婦都是「太空人」,為工作穿梭中港和加拿大 ,直言因開揚海景而首次在港置業,本來可以看見南丫島和維港,以及迪士尼樂園 匯演的些許煙花光芒,可現在天然景致不復見,眼前是一排窗台,「黑黑白白不好看」。
指景觀變差令樓價不升
呂文斌明言,置業前已得悉前方會興建中座樓,但售樓書指尚堤是高座樓,且他們居頂層,視野應無障礙。他指周遭樓房分佈皆以一字排開,質疑發展商為求牟利,「打破規律」多建一棟,封隔美景。現在窗前平凡樓景拖低樓價,他向銀行查詢按揭貸款,物業價值已下降不少,但現時樓市興旺,「到處都漲一半,甚至一倍」,其物業樓價卻因美景「消失」而停留不動,要求發展商賠償損失,「跌多少要賠多少,我想至少超過100萬」。
呂文斌表示其他尚堤業主已多次開會向發展商反映不滿。問他有否覺得受騙,他直言「肯定是騙了」(見另稿)。
【案件編號:HCA1787/10】
南區豪宅每呎6.2萬 創亞洲紀錄
南區豪宅每呎6.2萬 創亞洲紀錄
(星島)2010年12月4日 星期六
(綜合報道)
(星島日報 報道)雖然早前政府出重招打壓樓市,令樓價及交投均現下跌,但卻無損頂級豪宅身價,由莊士機構 國際持有的港島南區香島道洋房,剛以四億三千多萬元沽出,平均呎價高達六萬二千一百四十三元,一舉創下亞洲及本港洋房呎價新高紀錄。
據莊士機構國際公布指出,該公司持有的南區香島道三十七號C屋,昨日獲買家Beyond Best Holdings Ltd,以四億三千五百萬元承接,該物業連同有蓋停車場、花園以及私人游泳池在內,洋房總面積達一萬零二百四十四方呎。
供應少具投資價值
而同區代理指出,若扣除車房、花園及游泳池等,C屋面積約七千方呎,以成交價計算,平均呎價達六萬二千一百四十三元,創下亞洲及本港洋房新高呎價紀錄,較本年三月時,泰豐國際以呎價六萬零二百一十五元,購入的山頂施勳道豪宅倚巒八號屋,呎價更高。
香島道三十七號由四幢大屋組成,其中一幢D屋,面積約八千三百方呎,於本年三月底時,以四億六千多萬元沽出,呎價為五萬五千元,但現時C屋呎價已上升至六萬二千多元,即是在不足一年間,該盤價格已上升約一成三。
現時,該項目只餘下兩幢大屋待售,分別為A及B屋,市場消息指,餘下兩幢洋房發展商會留作為自用。至於物業前身為分層豪宅,莊士早年主要持有作收租用途,及後重建成四幢洋房,每幢均附設面積約三千餘方呎特大花園,以及私人游泳池,大屋內設有電梯,皆擁有南區一帶海景。
地產界人士指出,雖然政府出招後,整個市場交投氣氛轉淡,但是,由於南區新洋房盤供應極少,可謂「賣一間,少一間」,極具投資價值,再加上樓齡較新,並擁有海景景致的香島道三十七號,自然備受買家追捧,故此,就算賣價再高,仍然不乏富豪買家,願意一擲千金購入心頭好。
土地註冊處 資料顯示,購買C屋買家Beyond Best Holdings Ltd屬海外註冊公司,並沒有在本港註冊。而莊士機構國際公布指出,上址買家昨日已簽署臨時買賣協議,並已繳付一千萬元作首期,本月十六日或之前,再繳交五千五百多萬元,該宗成交預計在明年二月十六日完成,將以交吉形式易手,公布又顯示,出售物業所得淨額為四億一千九百萬元,將用以償還銀行貸款及撥作本集團之一般營運資金。本報地產組
USA Shopping
UK Shopping
Canada Shopping
(星島)2010年12月4日 星期六
(綜合報道)
(星島日報 報道)雖然早前政府出重招打壓樓市,令樓價及交投均現下跌,但卻無損頂級豪宅身價,由莊士機構 國際持有的港島南區香島道洋房,剛以四億三千多萬元沽出,平均呎價高達六萬二千一百四十三元,一舉創下亞洲及本港洋房呎價新高紀錄。
據莊士機構國際公布指出,該公司持有的南區香島道三十七號C屋,昨日獲買家Beyond Best Holdings Ltd,以四億三千五百萬元承接,該物業連同有蓋停車場、花園以及私人游泳池在內,洋房總面積達一萬零二百四十四方呎。
供應少具投資價值
而同區代理指出,若扣除車房、花園及游泳池等,C屋面積約七千方呎,以成交價計算,平均呎價達六萬二千一百四十三元,創下亞洲及本港洋房新高呎價紀錄,較本年三月時,泰豐國際以呎價六萬零二百一十五元,購入的山頂施勳道豪宅倚巒八號屋,呎價更高。
香島道三十七號由四幢大屋組成,其中一幢D屋,面積約八千三百方呎,於本年三月底時,以四億六千多萬元沽出,呎價為五萬五千元,但現時C屋呎價已上升至六萬二千多元,即是在不足一年間,該盤價格已上升約一成三。
現時,該項目只餘下兩幢大屋待售,分別為A及B屋,市場消息指,餘下兩幢洋房發展商會留作為自用。至於物業前身為分層豪宅,莊士早年主要持有作收租用途,及後重建成四幢洋房,每幢均附設面積約三千餘方呎特大花園,以及私人游泳池,大屋內設有電梯,皆擁有南區一帶海景。
地產界人士指出,雖然政府出招後,整個市場交投氣氛轉淡,但是,由於南區新洋房盤供應極少,可謂「賣一間,少一間」,極具投資價值,再加上樓齡較新,並擁有海景景致的香島道三十七號,自然備受買家追捧,故此,就算賣價再高,仍然不乏富豪買家,願意一擲千金購入心頭好。
土地註冊處 資料顯示,購買C屋買家Beyond Best Holdings Ltd屬海外註冊公司,並沒有在本港註冊。而莊士機構國際公布指出,上址買家昨日已簽署臨時買賣協議,並已繳付一千萬元作首期,本月十六日或之前,再繳交五千五百多萬元,該宗成交預計在明年二月十六日完成,將以交吉形式易手,公布又顯示,出售物業所得淨額為四億一千九百萬元,將用以償還銀行貸款及撥作本集團之一般營運資金。本報地產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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