菲突強制海外僱主購勞保
(星島)2010年11月9日
(星島日報 報道)聘請菲傭 的家庭將須預留一筆額外開支。菲律賓 政府昨宣布,強制海外僱主為菲傭購買外勞保險,為期兩年的聘用合約保費超過一千一百二十港元;代表僱主及僱員的協會齊反對,認為僱主現時為菲傭購買的保險,已提供充足保障,相信措施會令部分僱主改聘印傭 ;有中介公司昨日即時暫停處理菲傭來港手續。
本報記者
菲律賓勞工部昨突然宣布,由即日起實施強制性外勞保險計畫;所有菲籍外勞在申請出境證時,必須持菲律賓當地保險業公會有效的保單正本,保費每年七十二美元 (約五百六十二港元),兩年合約期共一百四十四美元(約一千一百二十三元);新措施又規定,必須由海外僱主、當地或海外僱傭代理支付,不得由傭工承擔。
香港人力代理總會表示,已就新措施聯絡菲律賓有關部門,在未完全了解實際情況前,屬下菲律賓代理昨日起已暫停一切在菲申辦出境手續,菲傭出境將會受到影響而稍作延遲。總會負責人廖翠蘭表示,新措施原定在十四日才實施,但菲國政府昨日卻突然推出,正在處理的十四宗申請個案,亦要即時「叫停」。
港僱主或改聘他國傭工
她表示,所有在港菲傭現時已購買保險,保障範圍亦甚廣泛,再強制購買另一份「勞保」,變相為菲傭提供「雙重保障」,會與菲國政府商討新措施的必要性。她又坦言,中介公司若要承擔有關保費,無可避免要「貼錢」,因此費用只能由僱主支付。據她了解,新措施是菲律賓向全球實施,並非針對香港。
菲傭組織United Filipinos in HK發言人Eman Villanueva認為,菲律賓政府新措施的出發點,是關注海外傭工需要,但在港工作的菲傭現時至少已購買兩份保險,已獲充分保障,再購買一份是「太多」,在措施推出前已表明反對。他關注,本港僱主或會改聘其他國家傭工,擔心有菲傭為「保飯碗」,不惜自行支付保費。
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直斥,菲律賓政府的最新措施巧立名目,是另一次「斂財」行為,現時菲傭所獲的意外保障,已較本地市民還要好。據他了解,當地政府要求,新「勞保」只能向三家指定保險公司購買,認為有利益輸送之嫌。他相信會有本地僱主因此改聘印傭,但擔心印傭質素參差,促請本港政府加快研究輸入內地傭工的可行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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