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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-07-16

投資相連人壽保險4陷阱 收費名目多

投資壽險4陷阱 收費名目多
經濟日報 
7/16/2011


投資相連人壽保險收費名目多,回報或比直接投資基金少,市民投保前要詳閱條款,小心選擇。


新造壽險數字


【經濟日報專訊】消委會調查全港8間保險公司共16個投資相連人壽保險(下簡稱「投連險」),揭示4大陷阱,包括收費名目眾多,除了高昂的保單行政費與基金管理費,部分入場「初期費」要付足10年,第1年相等於保費100%。有投保人購買了聲稱只供2年的「投連險」,最終發現要供48年,52歲要供到100歲。


部分初期費高 首年如保費100%
投連保成為壽險新貴,新造保單保費去年金額高達200億元,按年升35.3%。消委會提醒投連保收費名目眾多,回報或比直接投資基金少。該會調查16個投連保計劃,當中4個首年要收取相等於保費80%至100%的「初期費」,包括友邦、大新人壽、蘇黎世人壽及標準人壽保險(亞洲)。所謂「初期費」即用來支付保險公司銷售費用、市場推廣費及保險計劃的成本開支,之後5至9年都要年年付,百分比逐年遞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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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保人另要付保單行政費和基金管理費,前者由每年280至702元,或定期保費的1.8%至12%,後者則收每年基金資產淨值0.22%至3%。不過,投保人一旦提早退保,尤其是投保首年,退保費高達投資帳戶額的8.5%至最高100%,不能取回分毫的包括宏利、蘇黎世及標準人壽保險。


投保前除了要細閱收費名目,消委會忠告,還要作3大注意,包括小心選擇供款年期;一旦提早退保,隨時不能取回分毫;部分計劃下的身故賠償更是與基金表現掛鈎,最終獲的賠償可能遠低於已付保費總額。


身故賠償 或遠低保費總額
有投訴人購買聲稱只供2年的投連險,2年後才發現要供48年,即供到他100歲;亦有投訴人不滿供款1年後要退保,只可取回已供款額的不足6%。消委會指出,所謂供滿一段時間可停供,其實只是行使「寬限保費假期」,如投資回報未如理想或低於預期,不足付下期保費,保險公司會要求投保人復供。


香港保險業聯會主席朱永耀解釋,「寬限保費假期」是當投保人失業或經濟有困難時,可以用投資回報的款項代為供款,目的只是提高靈活性,但不可誤導,一旦戶口結餘低於最低要求,必要繼續供款。他強調,投保人不可假設投資有回報,依賴一段時間後靠回報供款,必須衡量自己的承擔能力及可承受風險。


消委會調查的16個投連保計劃,供款年期由一筆過整付供款,到5至25年都有,亦有供到100歲。朱永耀補充,所謂供到100歲的計劃,是提供一個選擇可以一直供下去,而經過一段長時間投資回報,實際上未必要供到100歲。


消委會09及10年分別收到42宗和21宗有關投連險的投訴,今年截至5月則共接11宗,主要不滿銷售手法和銷售員操守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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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資連壽險 苦主實錄
實錄1
投訴人07年購買月供3,000美元(2.4萬港元)的投資相連退休儲蓄計劃,保險中介人聲稱供款期只是2年。供款2年後,投訴人發現計劃的供款年期並非2年,而是48年,當時投訴人已52歲,即要供到100歲。


投訴人不滿中介人未有在銷售時詳細解釋供款年期、行使保費假期的條款,及未有顧及投訴人的負擔能力,要求保險公司退回已交保費。


由於個案可能涉及失實陳述銷售,消委會已將個案轉介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處理。


實錄2
投訴人去年1月購買月供3,000元的投資相連壽險,保險中介人資料顯示每年回報高於9%,但投訴人供款1年後,發現回報與當初保證不同,遂提出退保,但得悉只可退回2,136元,相等於當時戶口淨值的10%,而他其實已供3.6萬元。


保險公司經調查後,指未有充分資料證明保險中介人有誤導,故不能退回已交保費。投訴人申請退保,有關保單今年2月已失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