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-05-24

樓市摸貨短炒 稅務局可追利潤15%

摸貨短炒 稅局可追利潤15%
 (經濟日報)2011年5月23日 星期一


【經濟日報專訊】樓市持續升溫,市場湧現炒樓及摸貨獲利個案,稅務局    表明會緊盯炒家追收利得稅,單在08/09年度已抽出1,750名炒樓無報稅    的炒家,追稅4.4億元。


有稅務專家提醒,稅局會視乎納稅人買賣物業意圖,展開追稅行動,凡屬摸貨或短期轉手均可視為炒賣,一般追收利潤15%稅款。


高通脹,薪金難追上物價,有餘錢上班族過去一年可能投資物業作收租用途,或趁物業升值沽出圖利。填報新一期報稅表時有何注意地方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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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租宜選個人入息課稅


ACCA(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)香港分會稅務委員會主席黃宏泰指,若有單位放租的上班族,需填報薪俸稅及物業稅,應繳稅款一般會較填報個人入息課稅為高,因個人入息課稅可扣減收租單位的供樓利息開支。


至於公司持有物業,是否可少交一點稅?他指若公司持有物業單位,日後樓宇買賣可進行公司股權轉讓,交易過程中可減少印花稅支出,而持有物業的公司,亦可扣減日常營運開支。但他強調以公司持有物業的稅率較高,利得稅為16.5%,較物業稅15%高。


稅務局早前指,08/09年度調查4,300宗懷疑炒賣物業個案,已向其中1,750名無報稅的納稅人或公司發出繳交利得稅通知,追討4.4億元稅款。


曾於稅局工作的黃宏泰謂,稅局會視乎業主的目的,決定是否涉及炒賣,其中以摸貨的目的最明顯。至於持貨多少才可避免被稅局追稅?稅務局局長朱鑫源早前稱,會根據納稅人買賣物業頻率、持有單位長短、是否摸貨、買賣物業的背景及動機而展開追稅。


父母居內地不享免稅額


除物業租金,納稅人對子女及父母免稅額仍「矇查查」。黃宏泰指,即使納稅人的配偶或其子女為內地人,非常居香港,但仍可得到有關免稅額。然而,若納稅人的父母已退休返內地生活,並非常居香港,即使納稅人仍供養父母,卻不可享有有關免稅額。


他指,上班族填寫報稅表時最常犯的問題是,報細收入、誇大支出,而經營網上生意或兼職人士亦需報稅;若涉及虛報或瞞稅的納稅人,一般會被稅局徵收罰款,嚴重可判監禁。


逾205萬名上班族及自僱人士需於6月3日(下周五)或之前交回報稅表,網上報稅可獲延期至7月4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