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-05-24

蓮香樓第三代鬧億元爭產 父女友堅稱可獲1/4遺產 6子女指遺囑無效

蓮香樓第三代鬧億元爭產 父女友堅稱可獲1/4遺產 6子女指遺囑無效
 (明報)2011年5月24日 星期二


【明報專訊】繼中環    鏞記後,再有老牌中環酒家後人鬧分身家官司。老牌茶樓蓮香樓第二代掌櫃顏志人3年前病逝後,其6名子女便與亡父的忘年同居女友爭奪逾億元遺產。手持顏志人2003年遺囑的女友申明可獲四分之一遺產,惟眾子女一口咬定遺囑已失效,要求遺產由6名子女平分。


顏志人屬蓮香樓第二代,與兄長顏同珍掌管蓮香樓,兩兄弟先後於2006和2008年去世。現年51歲的原訴人、顏志人的同居女友韓怡指出,84年起與相差37年的顏志人同居,直至08年顏去世,她按其生前指示往找律師,發現顏於2003年立下平安紙,把25%遺產分給她,其餘交予顏的兩名女兒和第五子,3人可得20%至30%不等。


原遺囑3子不獲遺產


House of Fraser 


雖然顏志人的3名子女獲得遺產,但另外3名兒子分毫不獲。韓怡指出,顏生前與兩女兒關係良好,惟未獲分遺產的63歲次子尊彝,因未如兩姊妹般上大學,與父親關係惡劣,被視為被寵壞的兒子、不務正業;至於現年60歲的四子尊理同樣未能自立,令其父十分失望。至於顏的孻子顏令朱雖是醫生,但也未獲分毫。韓怡指出,因令朱95年結婚時與父親交惡,直至2002年令朱與妻子產子後,父子關係才改善,惟相信其父認為早已打本給他購下西環寶翠園    物業,他亦有能力自立,故同樣不獲遺產。


遺囑正本失傳 質疑父已推翻


現時6名子女聯成一線,指父親晚年與韓怡感情生變,父親早已買下杏花村    海景單位,希望與傭人搬走遠離韓怡,加上韓怡口中的遺囑正本已失傳,推斷其父早已將之毁掉及推翻遺囑內容。他們又指韓怡隱瞞父親於玫瑰新村寓所的權益,並指韓於2008年以1215萬元購入該2800呎豪宅;事實上,韓手持委託書,證明單位乃由她與顏志人持有。


指父搬走疏遠女友 女友否認情變


韓怡否認上述指控,指與顏志人感情融洽,同居24年來均同睡一床,兩人在家即使各有夾萬,顏也把其夾萬鑰匙放在她的夾萬內,等同交她保管。顏曾向她表示,擔心去世後韓會被子女欺負,又說明會把四分一遺產分給她。


至於杏花村物業,韓怡指顏志人只是買來避靜,因當時玫瑰新村老家正在裝修    。她又指出,一直視顏志人如丈夫,也視自己為顏家成員,她於2004年亦立下遺囑,除把七成遺產留予顏志人,也留了一成遺產予顏志人五子的兩個孩子,甚至委任五子及其妻作遺產執行人。案件今續。


【案件編號:HCAP8/08】


顏志人的忘年女友韓怡(圖)指與顏志人同居24年來一直恩愛,根據顏於2003年遺囑,她可獲四分之一遺產,而根據她自己的遺囑,她也留了七成遺產予顏。(劉焌陶攝)